西安外国语大学文件
西安大教发 【2011】24号
关于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
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院(系、部):
期末考试即将来临,为了规范考试管理,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
1. 考试时间:6月20日-6月24日进行选修课考试,6月27日-7月3日。6月27日-6月29日进行公共课考试,6月30日-7月3日进行专业课考试。
2. 考试地点:部分公共课考试地点、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专业课考试有各院(系、部)安排进行(单人单桌),各单位如需使用大教室,请事先与教务处测试与评估科联系安排。
3. 各院(系、部)务必于6月15日前将专业课考试安排(时间、地点、人数、主考教师级监考人员)报教务处测试与评估科。
二、考试的组织工作
1. 各院(系、部)应提前制定周密的考试计划,做好考前宣传和教育工作。要分别对全体学生和教职工召开本学期考试会议,认真学习《西安外国语大学考试作弊、违纪处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2. 各院(系、部)组织本单位教职员工监考。主考教师和监考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监考守则,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做好清理考场,座位安排(单人单桌)、考生用品存放、证件检查等准备工作。监考人员应切实负责、坚守岗位、公证监考,坚决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对考场舞弊行为应按规定记录、上报。每场考试结束后应详细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交各院(系、部)统一保存,即便情况正常也应填写,以备查证。
3. 学生凭学生证入场参加考试(无证不得进入考场),应按指定座位就坐,个人物品应在指定位置存放。学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纪行为,将视具体情况依据《西安外国语大学考试作弊、违纪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4. 教务处组织专人巡视检查各考场考试情况,巡视人员要按照教务处统一安排,按时参加考试巡视工作。
三、命题级试卷的印刷与保管
1. 试题由各院(系、部)自行组织命题,院(系、部)负责人和教研室主任要严把命题质量关,试题要有合理的深度、信度和效度,考点覆盖面要广。命题后认真校对,杜绝打印错误。
2. 试题和试卷分开制作。试题分为A、B卷,试题格式应按照学校规定的统一格式制作(从教务网上下载)。学生答题应写在试卷上,试卷抬头格式按照学校规定的统一格式制作(从教务网站上下载),试卷内容格式由命题老师自行设计。
3. 6月15日前各院(系、部)教学秘书将试题、试卷的文字稿和电子文档(A、B卷)送交教务处测试与评估科,经审核后再送教材科印制(命题教师应在印刷单上注明试题、试卷的数量,需要教材科装订的试题、试卷必须在印刷表中注明)。若出现未能按照要求提交试题、试卷和相关电子文档,影响正常考试的,将按照教学事故处理并追究责任。
4. 印刷好的试题、试卷,由各院(系、部)制定专人考前两天到教材科核对印数、登记领取并妥善保管。试题与考试当天开考前30分钟由监考人员领取带往考场。
5. 评卷工作结束后,试题、试卷由各院(系、部)统一集中管理。原始试题、试卷要求按年级顺序和课程类型整理存放,试卷编号应为所考试课程的编号后加四位数(后加的四位数表明参加该门课程考试学生的数量)。学生全部考试试题、试卷按照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要求应该至少保存6年。
四、评卷与考试成绩的登陆上报
1. 每科考试结束后,评卷教师应严格按照标准答案规定的评分标准评卷,出现临界分数的试卷要交由教研室主任审核。教务处将对临界分数的试卷进行抽查。
2. 教师评卷应统一使用红色钢笔或签字笔,正数得分需标记于各项大题的序号前,每道小题的减分以负数形式标记于该小题下方。
3. 学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申请表格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经所在院(系、部)负责人签字后,与新学期开学后两周内交教务处测试与评估科。由测试与评估科会同相关单位对试卷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通知学生本人。
二O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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