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做好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17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等。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联系科研处项目管理科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该预算为项目经费报销依据,结项时经费决算须与预算一致,为结项顺利办理,请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编制该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须有水印号),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科研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纸质材料建议双面打印并装订。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四、受理信息公布
自然科学基金委于5月5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受理纸质材料时间:即日起至2月27日止。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项目管理科。
联系电话:029-85319194 E-mail:xmglk@xisu.edu.cn
附: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218/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218/
3、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请于1月15日后关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http://www.nsfc.gov.cn/,获取2017年指南)
上一条:(科研处)关于做好2017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科研处)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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