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2016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经个人申报、院部推荐、专家评审、校内公示、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确定我校2016年度科研基金资助项目35项,资助金额35.6万元。现就项目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额度
重点项目2万元/项,一般项目1万元/项,青年项目0.6万元/项。
二、结题要求
2016年度校级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结项条件可分为两类:一是以符合各级别项目结项要求的论文作为结题条件;二是以获批资助更高级别纵向项目的立项书作为结题条件。两类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1.以论文为结项条件:
(1)重点项目:发表2篇核心以上期刊论文(其中至少1篇CSSCI来源期刊论文)和一份经国家项目通讯评审专家小组审查合格的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申报书。
(2)一般项目:发表1篇CSSCI来源期刊论文和一份经科研处审查合格的教育部各类项目、陕西省社科基金及陕西省科技厅项目申请书。
(3)青年项目:发表1篇核心期刊论文和一份经科研处审查合格的除国家级、省部级以外的其他级别纵向项目申请书。
2.申请获批高级别纵向项目自然结项的条件:
(1)重点项目:获批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基金或教育部项目资助。
(2)一般项目:获批陕西省社科基金、陕西省科技厅及以上级别项目资助。
(3)青年项目:获批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社科联、西安市社科基金、西安市科技局、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及以上级别项目资助。
项目成果在发表或出版时必须以负责人为第一作者且“西安外国语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并注明“受西安外国语大学科研基金资助(编号:16XW***)”,否则不作为结题依据。
项目成果原件须送交科研处一份存档。
三、本年度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年(至2018年12月10日),逾期未结题者,均按撤项处理。
四、对逾期未结题或成果发表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在考核时不予计算工作量。
五、请项目负责人于2016年12月30日前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领取立项通知书。
西安外国语大学
2016年12月9日
上一条:(科研处)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科研处)西安外国语大学科研业绩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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